2.在歐盟範圍內,為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和發行商建立統一的規範。
3.將目前適用於加密資產的國家框架替換為歐盟金融服務法規;以及
4.為所謂的"穩定幣"制定具體的規則,包括電子貨幣。
根據《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法規》(MiFID)和《電子貨幣法規》(EMD),已經被定義為金融工具或電子貨幣的加密資產不屬於MiCA的範圍。MiCA的目的是協調監管,並"捕捉"那些不屬於現有法規的加密資產活動。
該法案特別規定了對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的許可要求,並對穩定幣規定了準備金要求。MiCA並不涉及加密世界的所有方面,但它確實解決了市場中的一些大問題--特別是在處理加密交易所提供的服務上,並規定了保護消費者的責任。
在世界範圍內,加密行業將受益於對加密資產的監管,這種監管既對行業施加了審慎的標準(規定了門檻和安全經營的報告),又為消費者提供了一個明確的途徑,以執行他們的權利,並有一個明確的監管機構提供保護。這些法規能阻止對風險資產的過度追求,提振市場對該行業的信心。
8、結語
最近加密貨幣市場的下滑顯示了系統性的缺陷,需要監管來約束不負責任的行為,保護消費者。Terra的崩潰不是孤立的,是過度槓桿化的加密對沖基金和交易所的轉折點。Celsius是其中之一,不僅對Terra的投資過重,而且是推動擠兌Anchor Protocol的主要參與者之一。對stETH的風險敞口,另一個將脫鉤的工具,加劇了Celsius的損失。3AC也許是最能說明整個行業所產生的連帶影響的案例之一。作為一個重要的借款人,面臨著在交易所賬面上的壞賬,3AC過度槓桿的倉位導致了清算。在所有的動盪背後,是這些基金和交易所的高管不負責的行為,他們在用別人的錢來賭博,自己卻不用承受嚴重後果。
加密市場內的參與者可能是私營企業,如對沖基金,但仍然會影響到總體的市場,因為他們擁有著很大比例的市場資源。像我們最近看到的那樣,對所有有可能破壞市場穩定的人實施監管,可以為消費者提供急需的保護,並協助實現長期的市場穩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