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娘家坐月子,回家發現房子被小姑子霸占了,姑娘:這家我不要

2024-10-31     楓葉飛     反饋

在娘家坐月子,回家發現房子被小姑子霸占了,姑娘:這家我不要

自述人:李嵐

我叫李嵐,我和丈夫吳江是自由戀愛,我和對象大學就在一起,後來我跟他回到了他從小生活的地方,並下定決心要和他結婚。

我是爸媽唯一的女兒,所以他們對我未來的伴侶選擇非常謹慎,當我想和吳江結婚的時候,爸爸說想和吳江家裡人先見一面。

當時我一心愛著吳江,對爸爸的話不屑一顧,還說我和吳江談戀愛,又不是和他家裡談戀愛,結婚也不是和他爸爸結婚。、

所以,我沒有管爸爸說什麼,而是毅然決然和吳江結婚了。由於吳江家裡財力有限,所以我們的婚禮簡簡單單就辦了,弄得我爸媽很難過。婚姻中,我和吳江還是很幸福的,因為從大學我們就開始談戀愛了,還有很多共同愛好,我們總是可以親密無間。

可惜吳江和我之間,隔著他的爸爸媽媽和妹妹,這場婚姻,從一開始都註定了不會一帆風順。這剛剛結婚,就開始吵架了,吵架的原因是為了我們買房的問題。我們倆在婚前就說好了,這套房子是兩個人一起買的,我和吳江各出一半,房產證上寫我們兩個人的。

在結婚之前,我們就把自己的房子給買了下來,然後根據自己的喜歡,把自己的家裝修了一遍。出乎意料的是,我們剛結婚不久,吳江的母親就把他的妹妹接過來了。因為妹妹要去市裡讀書,所以到這邊來比較方便。

這一點,我心裡是十分不願意的,我和吳江可是剛結婚不久,這是自己的房子,怎麼能讓我和婆婆、小姑子同住呢?而且這樣多不方便。

我跟吳江溝通了這件事,想讓小姑子留在學校,然後可以周末回來大家一起吃個飯。吳江不答應,他認為我沒有把他們家當回事。那是我們兩個人的第一次爭吵,沒想到吳江竟然會這麼想我,在他看來,我就是一個沒有感情的女人。

這一次的爭執並沒有得到什麼結果,婆婆和小姑子還是搬到了這裡,吳江和我之間的感情,也在這一次的變化中,變得微妙起來。吳江的爸爸很早就過世了,媽媽一個人把兩個孩子帶大,她的媽媽是個很要強的人,也是個很難纏的人。

後來,我漸漸意識到,婆婆並沒有將我當做家人,反而覺得我搶了她的兒子。之所以會這樣,是因為和我住在一起的時候,婆婆總是會刻意的把我隔離開來。她每次都要吳江在她的房間裡單獨談話。還鼓動吳江跟我分開住。他們是一家人,我是局外人。

這種被壓迫的婚姻使我不禁要去思考,我以前所做的選擇到底對不對。我和王健之間的矛盾愈演愈烈,王健對我也愈加的冷淡。他處處偏袒他媽,這一點,在我沒有結婚之前,是萬萬沒有想到的。我都想過要不要離婚了,結果卻發現自己已經有了身孕。

吳江得知我已經有身孕,很開心,他緊緊地抱住我,在我臉上親了一口,那時,我感覺到我們之間的愛又回到了從前。我曾經夢想過,我們可以像以前一樣,重新回到我們曾經相愛過的日子,一個三口之家。

然而,一家人之間的矛盾卻並沒有因為有了一個寶寶而停止,而是變得更加的激烈。我的體質本來就不好,加上因為懷孕而產生的強烈反作用,讓我整個人都不好了,所以有時候會忍不住發脾氣,情緒也會變得很低沉,甚至還會無緣無故的發火。

後來,婆婆對吳江哭了起來,說我仗著自己有了身孕,就無所畏懼,要將他們母女兩人逐出家門。還說我一直在她面前,一直給他們母女倆擺臉子。因為這件事,吳江在我懷孕的時候,跟我發生了很大的爭吵。

我很傷心,在這個家裡,我沒有感覺到一點溫馨和愛心。我想起了我的父母,如果有他們在我身邊,我就放心了。所以,一直到了生產的前夜,我藉口自己在家等著生產,因為這樣更容易被人照料。婆婆自然不會多說什麼,在我的執意下,吳江還是把我送了回去。

沒過多久,我順產生下了一個兒子,在家裡坐月子,有爸媽照顧。在此期間,吳江一直與我同住一室。一個月後,父母勸說我帶嬰兒回家,他們都說,結婚這種事情,要慢慢的去適應,有了小孩,就要承擔起更多的責任,所以,不能太過任性,要好好過日子。

所以,在父母的勸說下,我和寶寶一起回家了。誰知回家後,我才知道原來我們夫妻倆的臥室已經成了小姑子的臥室,而我的一切都被搬到了客房。我把所有的感情都釋放出來了。我瞪了王健一眼,問道:「你這是什麼意思?」王健羞愧的低著頭,支支吾吾的說不出一句話來。

「嵐嵐,我們還以為你要跟你父母在一起多呆一段時間呢。你妹妹說,她的屋子裡沒有太陽,又暗又冷。所以,我們就暫時住在這裡了。大家都是自己人,不用那麼斤斤計較。」我頭一次有一種強烈的衝動,就是要把這個假惺惺的「婆婆」給撕掉,看到他們一家人這麼不要臉,我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麼開口。

我硬著頭皮對吳江說道:「你就這麼答應了?你真答應了?」王健說道:「嵐嵐,就一間房,你是大嫂,用不著......」後面的話,我一句都不願意再聽到,我一秒鐘都不願意在家裡多呆。我給王家的人在醫院裡生孩子,這一個多月來,他們一聲招呼都不打,占據了我的房間。這樣的日子,這樣的一段婚姻,還有什麼好懷念的。

我提著行李箱走出來門,這個家我不要了,我要離婚。吳江一直想要挽回我,但我卻要堅持離婚,幸好房產證上寫了我倆的名字,財產很好分割,孩子我來養。

我離婚後和我的父母住在一起,還有我的孩子。我用了兩年的時間來擺脫那次失敗的婚姻。之後,我認識了李明,他是我目前的老公。

李明的家長是個好人,兩個人都很有文化,也很講道理。他們在退休後,就去上了一所老年大學,生活很充實。只要他們沒有干擾到我跟李朗之間的關係就行了。

吳江的事,我不再過問,而我們的感情,也是在我決定離去的那天結束的。第二次結婚讓我明白,愛情固然重要,但是在結婚時,兩個人的家長、家人同樣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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