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0歲和80歲,一對單身母女選擇同居養老

2024-07-16     玉兒     反饋

上野千鶴子在《始於極限》中說:「女兒是母親最激烈的批判者,也是最狂熱的擁護者。」但在巫昂和林秀莉身上,很少看到母女關係中常見的掙扎、衝突和張力,相反,她們正攜手走在一條寧靜、平和的重建路上,共同進步成了「更新版的自己」。

以下是她們的講述。

林秀莉抱著小時候的巫昂

林秀莉:

早年都是為了家庭的名聲,外人看起來我們家庭特別好,他是中國科技大學,我福建醫學院,兩個孩子都上復旦。所以不管對方給我多少肉體上的侵犯,我都覺得說出去會影響到家庭的聲譽,二十多年的時間裡,我都一直在壓制內心的感受,強忍著不去跟他計較。

但是到後來,90年代末的時候,巫昂已經上研究生了,弟弟上了本科,首先是有了孩子給我的動力。巫昂跟我說,她親眼看到她父親打我以後,從小心裡就有一個計劃,她說跟他離了,以後跟弟弟帶我上法院。

孩子發聲以後,我覺得我應該擺脫這個人,不能再讓他這樣無端地傷害我。

當時他們家所有親戚、兄弟姐妹都一起來反對,包括我的高中同班同學、同事、鄰居,算起來大概有100個以上的人來跟我談,勸我不要離。但我就覺得我不怕,我把我們給法院的訴訟還有孩子的意見書都給同事、朋友們看,希望得到他們的支持。

巫昂在意見書里寫:「我從小就下定決心,在我有能力的時候要把我媽媽解救出來。」

同居日子裡,兩人不會刻意非要一起吃飯

但我得到的支持太少了。第一次開庭那一天早上,我高中的七八個同學都跑到醫院來,阻止我們去法院。我兒子對他們說,我媽媽挨打的時候你們都在哪裡?我在還沒有決定離婚之前,就給這些老同學們打過很多次電話,求他們幫我制止這個人的行為,但是他們有的人就說:「是真的嗎?」覺得我在撒謊。

第一次開庭法院就判勸和,不同意離婚。但我那時候已經下定決心,我必須掙扎出來,當時的法律政策是兩年分居就可以判離,我就堅持兩年不理他。

以前他會幹涉我所有的生活,好看的衣服、鞋子都不能穿,更不要說化妝。我很喜歡唱歌跳舞,但他強迫我退出了文宣隊,一旦我的職位晉了級,他就臉色不好,不跟我一起走,為什麼他那麼恨我我也不知道。

離婚之後,我就想自由了。我想要穿上我喜歡的衣服,跟其他人一樣,化妝打扮,自由地去唱歌跳舞。

早年巫昂和媽媽一起出遊的合照

巫昂:

從我記事以後,父親的家暴是沒有間斷過的,他隨時都會發怒,我媽非常不容易,她的身體受到很多傷害。

我也是最近因為開始寫一些關於我父母婚姻的文章,才去問我媽一些問題,以前我根本不敢問,比如她的膝蓋是怎麼回事,她說是我父親有一次從後面頂她的膝蓋,因為她個子很小,不到1米5,就直接跪在了地上,她的半月板就碎了,這直接影響了她整個後半生的生活品質,現在她也沒辦法走很長的路。

我作為她的女兒,其實只是一個目擊證人而已。真正的痛苦是在她的人生如此黃金的二十幾年裡,都在忍受這段婚姻。

我們當時其實真的是「逃離」,趁著我爸去上班的時間,先讓她人逃出來,我弟和我小姨是內應,幫她把東西收拾好,約了司機,從那個家裡搬出來,到我媽醫院的醫生值班室去住。

我媽完全是凈身出戶。後來我們調侃那個家是我們的「淪陷區」,小時候很寶貴的童年記憶都沒來得及解救出來,有時候會突然想起來我們的集郵簿、《一千零一夜》都還在「淪陷區」。

如今安寧的生活,是曾經艱難的掙扎和反抗換來的

巫昂說:「只有親歷了這一切才知道當下的生活有多珍貴」

我寫詩的時候非常直接地寫過很多這樣的經歷。在我寫了逃離家暴後和母親同居的文章後,很多的女孩小窗告訴我,自己的家庭也是這樣的。我覺得大家不應該回到家承受這樣的恐懼、暴力和痛苦,就好像你生活在戰亂區一樣。

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有這個責任讓她們知道說,這條路你是可以走通的,可以走得很安全、很好,可以靠你自己過上一種很安寧的生活。

我曾經想過我媽媽可能在婚姻里是活不到60歲的,但是她現在已經80了,我們為她、她自己也為自己爭取到了離婚後這麼平安快樂的生活。

巫昂會為家裡定期換上當季的本地鮮花

林秀莉:

我們一起住的第一年,我看了五六十本書。巫昂給我推薦了很多書,她會想我適合看什麼書,比如楊絳、汪曾祺、余華、蘇童這些,然後一批批地拿來。

後來第二年我就覺得,不能這樣老閒著,應該找個什麼事干。我小時候經常幫媽媽縫紐扣洞,當時就覺得能親手做出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是一件很美好的事,但後來工作以後一直沒時間做。

退休以後,林秀莉如願開始做衣服

2011年她就學會了用手機網購,家裡的布料都是她自己在直播間搶的

所以我就想何不買點布料,這些網上都可以買到,就這樣慢慢地開始學起來了。這齣自我個人的愛好,後來給孩子做衣服的幾年過程里,我自己也感覺有點進步,我給孩子做的衣服,他們都沒嫌棄,還穿到公眾場合去,我就更有興趣了。

我最有成就感的一件衣服是我做的雙面羊絨大衣,這幾年也在嘗試做一些男裝。

林秀莉練習手機攝影

去年我還上了手機攝影課,學了一個月,粗粗地摸了一點門道。我的腿沒辦法到處走,就在小區里逛逛拍拍。這裡的樹長得很高,那天我看到有一棵樹有六層樓那麼高,就想我要把它拍下來。然後等明年再拍一次,那時候可能會長到七層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