雯婷跟我再婚以後,她的收入隨著職稱評定下來也有了很大提高,具體收入多少,我問過,可她從來不告訴我,她說:「我掙多少你不用知道,跟你AA得起。」
後來她父親去世,都是她拿錢發喪的。她離婚時買的那套50幾平米的房子,她弟弟工作後一直住在裡面,再沒有出租。
因為我們倆這種情況,我雖然有意見,也跟她提過好多次:「你免費住著我的房子,你那租金是不是也有我一半?你給你弟弟住了是不是也應該徵得我同意?」
可每次都被她懟了回來。
她得了這樣的重病,我又無法去照顧她,我只能通知她家人。
她後媽和弟弟一聽說她得了乳腺癌,立刻跟天塌了一樣,一刻不停留帶她去了北京,她們先是在醫院周邊租了房子等床位,一個月後手術。手術後根據醫生要求又做了其他治療,三個月後才回來。
她弟弟要上班,安排好姐姐和他母親就回來了,手術那幾天又請假過去陪著。剩下都是她繼母一個人在身邊照顧她,帶著她做治療。
我去過兩次,可我不敢請假不能久留。
出院後,雯婷繼母也住進了我家,繼續照顧雯婷。
「兒子,你媳婦看病可是一個無底洞,你花錢不少吧?」我媽擔心。
「她有國家醫保,報銷比例很高,大概也花不了多少錢。」
「你兒子馬上該娶媳婦了,買婚房過彩禮辦婚禮可都是大筆花銷,你給雯婷花錢可得心裡有數啊。」
「我知道,我們倆經濟獨立分開的,花的都是她自己的錢。」
我媽這才放心。
雯婷恢復得不錯,一年後上班了。
雯婷後媽突然搬到了城裡,到雯婷的房子跟她兒子同住。離得近了,天天往我家裡跑,邊給我們做飯,邊跟雯婷嘀嘀咕咕,我聽見她們倆在說選房子的事兒。
「我們家騰退了,補償兩套房和200萬。」我一再追問,雯婷才告訴我。
那你們打算怎麼分?
「兩套房我和弟弟一人一套,200萬,我們三個人每個人50萬,剩下的50萬給我弟弟買車加上結婚用。」
現在,我妻子雯婷工資比我高,又有了騰退補償款和大房子,條件比我好得不是一星半點了,我有點後悔當初堅持AA了。
我想做做雯婷的工作,先幫我解決我兒子結婚這件大事,正在我組織語言,找著理由,想著怎麼說服她的時候,我卻在衣櫃里發現了她的一份公證遺囑。她把遺囑放在衣櫃里,並沒有收藏起來,而是就擺放在那兒,不會是故意給我看的吧?
那上面說鑒於自己的身體原因提前立下遺囑,她的房產存款以及自己去世後的撫恤金喪葬費都給自己的後媽。
當初,我只是跟她經濟獨立各不相干,AA制這麼多年,偶爾也有分得不那麼平均的地方,我也沒有太較真,可沒想到還有遺產這個問題。
現在我該怎麼辦?她是不是太絕情了?
她手術那天我也等在手術室外,心裡為她祈禱。她出院回家,我也是提前收拾好房間,還花200多塊錢買了鮮花。她父親去世,我也是以姑爺的身份出席了。我這種種對她的好她都看不到嗎?
現在她如此對我,我覺得這15年的夫妻真是白做了。